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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最严交规”出台 电动车酒驾罚50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03  浏览次数:1328
   电动车商机讯:专门针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违章的处罚内容,明确写入了将于明年2月1日起施行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昨日,省人大召开立法新闻发布会,解读被称为“最严交规”中的湖北特色。
 
 
    据介绍,新修订的《实施办法》除了根据上位法的内容作出相应调整外,还针对湖北省当前非机动车和行人中比较突出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一步明确了违法情形、提高了处罚幅度。驾驶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驾驶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之间穿行,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等,都将对行为人处警告或罚款50元。其中,非机动车闯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行为人如不接受处罚还可扣留其车辆。
 
 
    此外,行人扒车、抛物击车,以及在机动车道内兜售物品、散发广告,乘车人向车窗外抛物等违法行为,均处警告或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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