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不到3万块钱就能买一辆“车”,不怕风刮雨淋了,还不用害怕高油价,买回来就能开,这让不少人对它评价颇高。有人夸,也有人批评,而批评的原因同样在于“买回来就能开”。虽然体积小、速度低,但这毕竟是有四个轮子的车,个别驾驶者“慢车道、快车道随便窜”“基本不看红绿灯”等行为,带来极大安全隐患,令人担忧和生厌。因此,有人说它是“怪物”,建议将其赶下洛阳的道路。这种“一棒子打死”的态度难以让人认同。
我开始知道这种电动车是因为一个朋友。上班要跑七八公里,孩子两岁多,周末想带老父亲到郊区转转――月薪2000多块钱的他,之前一直很想有一辆汽车。今年狠狠心买了辆电动四轮车后,朋友一家人都挺高兴。虽被我泼了“小心后期换电池老贵”的冷水,但他还是觉得生活质量由此上了个台阶,三天两头夸自己的小车。
这就是需求。都说该让百姓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那么,对普通洛阳人来说,花不算太多的钱,方便地买到一辆能在城市里跑的小车,也算是共享社会进步成果的一种吧。毋庸讳言,低速四轮电动车在最高时速、续航里程等方面达不到电动汽车的国标,甚至连一个明确的“名分”都不太好找,但它毕竟跟百姓离得更近――动辄卖价数十万元的电动汽车,有几个人能消费得起呢?
电动自行车、燃油助力车也不少挨骂――“跑得太快”“没安全意识”“马路杀手”!但更多人的态度恐怕不是要让其消失,而是为其找到管理办法。为什么?因为大家有需求。事实上,通过摸索,包括对最让人头疼的助力车,洛阳也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
对电动四轮车来说也是这样。不回避问题,早日拿出管理办法,让其跑得更安全、更顺畅,才是理性的。这在外地有经验可循。在率先尝到电动四轮车产业甜头的山东地区,不少城市已出台相关监管标准。无疑,电动四轮车在洛阳会越来越多。容许其“生长”,同时给予严格、及时的“教育”,是符合各方利益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