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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电动驱动三轮车也在治理之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1-15  浏览次数:1180
    连日来,本报连续报道了“三非”机动车的危害。昨日记者走访发现,一些销售机动三轮车的商家为了促销商品,竟然打出“电动驱动装置的三轮车不属于要治理的机动三轮车”的噱头忽悠消费者购买。
 
 
    并非“燃油驱动才会被处罚”
 
 
    津塘公路上有好几家销售电动车的销售点,记者走访发现,这些销售点不仅销售电动自行车,还销售各式电动三轮车。这些电动三轮车样式各异,有带篷子的,有不带篷子的,不带篷子的电动三轮车在2800元左右,带篷子的电动三轮车样子普通一些的要三四千元,甚至五六千元,电动四轮车价格最高,要在1万元以上。
 
 
    在一家销售点内,记者见到了一款外形酷似长安奔奔小汽车的电动四轮车,它不仅配有天窗,车厢内还配有小电扇。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他家卖的车不仅外形美观,而且开出去也很拉风,“开上路的感觉跟汽车一样,不管有没有驾驶证都能开。”销售人员表示,根据安装的电池不同,速度也不同,一般时速为40公里。“现在在治理机动三轮车,这样的车在市里跑会被处罚吗?”记者问。“不会的,这是电动车,不算机动三轮车,燃油驱动的才会被处罚。”销售人员肯定地答复。
 
 
    大部分生产企业为“小作坊”
 
 
    走访一圈下来,记者发现,很多销售点都打出了“电动驱动装置的三轮车不属于要治理的机动三轮车”的噱头,忽悠消费者购买。不过,在日前发布的天津市综合治理机动三轮车《实施方案》中,明确指出治理对象是非法运营、非法上路、非法占路的机动三轮车(即以电动、燃油等动力装置驱动的三轮车,以及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四轮车),治理范围为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及区县政府确定的区域。
 
 
    在日前召开的天津市综合整治交通秩序专项工作会议上记者了解到,目前本市共有76家生产机动三轮车的厂家,其中有53家企业属于员工在10人以下的“小作坊”,年产达100辆的企业只有12家。从目前相关部门掌握的情况来看,这些企业所生产的100多种车型,大部分都是不合格产品,都在此次整治的范围内。
 
 
    5月起问题车辆将上限处罚
 
 
    目前,本市综合治理机动三轮车工作已经启动,围绕非法运营、非法上路、非法占路这“三非”问题,采取综合措施治理机动三轮车。在治理区域内,提出“取缔—规范—拆解”的目标,即取缔“三非”机动三轮车,并全部进行拆解。规范残疾人专用代步车、城市快递配送车辆和专项作业车辆。从1月至4月底,是宣传、回购等妥善处置阶段,回购日期截至4月30日。从5月1日开始,进入集中整治阶段,仍非法上路行驶或运营的“三非”问题机动三轮车将会依法受到上限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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