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2月16日,记者从天津市工商局了解到,为了深入开展治理违法销售“机动三轮车”工作,市工商局对下一步治理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工商分局、滨海新区工商局从对人民生命安全、建设美丽天津、依法履职、树立大局意识的高度出发,推动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各工商分局、滨海新区工商局要破除各种阻碍治理工作进程的思想观念,迅速采取得力措施,坚决禁止销售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机动三轮车”;要切实加强领导,履职尽责,按照市政府要求抓好工作落实;要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重大事项要报告,坚持工作进度周报告,强化对治理工作的督察检查;要注意工作的组织,印制发放“宣传单”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宣传市政府政策,增强商户对“机动三轮车”危害性认识;要讲究策略,打组合拳,刚柔相济,直到把非法销售的“机动三轮车”清理掉。要加强向区县政府的请示报告,在区县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发挥工商的职能作用,争取支持,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