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电动车载人超速撞行人的事故。在东四十条桥西辅路一名刚从学校接了孩子的妇女骑电动车与行人相撞。安旭东 摄
最新消息,原计划于2013年六七月份颁布的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将再度被推迟,新国标征求意见稿的内容不但增加大量技术性条款,同时很多条款的内容都指向强制性要求。
数百万辆加上电动马达的自行车,每天奔驰在北京大街小巷,我们称之为电动自行车。它们以低廉的价格、机动灵活兼具速度成了许多工薪阶级的首选出行工具。
在绿色出行、提供方便的同时,超标电动自行车大行其道,催生了新的“马路杀手”,引发的交通事故逐年上升。很多行人和自行车骑车人在马路上都曾经遭遇过电动自行车的惊吓和突袭。许多机动车主也对马路上飞驰的电动自行车颇有微词,甚至称其为疯狂老鼠。
本来就是弱势群体的电动车车主也有自己的牢骚,一位年轻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就有如下吐槽:“亲们,请回答以下几个问题:
1、您是否在早晚高峰堵车时将车驶入自行车道然后直行或者右拐?
2、您是否将汽车停靠在仅有一车之宽的自行车道上或者上下客?
3、您是否驾车右拐时不打转向灯就猛的拐过去不让电动车和自行车?
4、您是否有过在自行车道上突然向外开车门下车的经历?
5、您是否在开动汽车之前按照交规先打左转向灯仔细张望后再动车?
6、您是否站在路边实线外招手打车或者上下出租车?
7、您是否从公交车站突然穿过自行车道头也不回?
8、您是否两人并排骑车聊天并左右画着蛇线骑车?”
大家共享的马路上,每个行人和车辆都有属于自己的路权。正所谓,屁股决定态度,你所处的位置决定了你的态度和观点。强势的机动车毫无疑问占据了大部分的话语权,他们在马路上横冲直撞,乱停乱放,客观上造成了交通事故的隐患。电动自行车安装着马达,时速也能达到四五十公里,却不能在机动车道行驶,只能在非机动车道上与自行车抢道,这也是事故多发的原因。
电动自行车从发明之初就是一个“四不像”,安装着马达,却不按照机动车管理,也不能走机动车道;车速能够比自行车快一倍,国家标准规定不能超过时速20公里。稍有常识的人都会知道,快速骑自行车的时速都能够达到20公里,这个规定让骑电动自行车的人情何以堪,骑电动车的优势也就不复存在了。
不管是新规还是老规,在目前本市交通状况持续恶化的现实下,电动自行车只能在夹缝下生存,乱象很难根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