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向驾驶人员宣传“三非”机动三轮车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交通压力增大,机动三轮车非法运营、非法上路、非法占路问题日益突出,大量非法运营三轮车活跃在大街小巷,由此造成了交通隐患。机动三轮车因其价格比出租车便宜,且体积较小,有着一定的市场需求。尤其是在天气不好、乘坐公交车不便的情况下,机动三轮车更能为乘客带来便利。因此,不少外来人员、下岗人员做起了电动三轮车载客的生意,甚至有些人改行加入其中。
由于,从事客货运营的机动三轮车,由于未取得合法营运手续,没有牌照和保险,不仅无法保障乘客安全,而且扰乱了市场正常运营秩序,一旦发生事故纠纷,受害者难以得到赔偿,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尤其是在车站、商业街等城市繁华地带,机动三轮车肆意穿行,不遵守交通秩序,人民群众对综合治理的呼声越来越高。
河东区自今年1月起,围绕非法运营、非法上路、非法占路“三非”问题,采取综合措施治理机动三轮车(即以电动、燃油等动力装置驱动的三轮车,以及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四轮车,以下简称机动三轮车)。明确治理对象是非法运营、非法上路、非法占路的机动三轮车,治理范围为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及各区县政府确定的区域。在治理区域内提出了“取缔—规范—拆解”的目标,即取缔“三非”的机动三轮车,并全部进行拆解。规范残疾人专用代步车、城市快递配送车辆和专项作业车辆,努力打造平安畅通的道路出行环境、文明有序的客货运秩序、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面貌。
区残联 5种车型可免费以旧换新
在机动三轮车综合治理工作中,对于残疾人代步车治理采取的是以旧换新的方式,即对下肢残疾人使用不符合残疾人专用代步车登记种类的,给予一张价值5000元左右的“残疾人专用代步车购置凭证”,凭此证可到定点销售网点置换一辆符合登记种类的残疾人专用代步车。目前,认定和认购工作已经完成。经区残联认定,符合置换残疾人代步车条件已有1071人完成认购。下一步已经完成认购的残疾人可以凭借相关凭证,以旧换新。
按照政策,家住中山门街道互助西里社区的刘师傅不久就可以有一辆崭新的代步车。“这得感谢政府,让我们一分钱没花,换了一辆新的代步车。”刘师傅说,他腿脚不方便,自去年年底开展残疾人代步车治理工作,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就经常来家里,不仅给他讲政策,还征询他的意见和建议。刘师傅说:“政府真是处处为我们残疾人着想。”
据介绍,目前,以旧换新的车型有7种,其中有5种车型残疾人不用花一分钱就可以置换,有2种车型属于较高配置,愿意购买的残疾人可以补差价。残疾人代步车治理工作将于3月上旬进入置换阶段,4月底全部完成。置换新车后,公安机关会在定点销售网点设立登记上牌工作站,实行“一站式”服务,对以旧换新后和新增的残疾人专用代步车,按照非机动车实施登记上牌;对取得下肢残疾证明的残疾人,其在用车辆符合本市残疾人专用代步车登记种类,不愿以旧换新的,直接登记上牌。办理登记手续免收任何费用。置换工作结束后,不符合本市残疾人专用代步车登记种类的不允许上路。
区综合执法局 根治机动三轮车违法占路经营
自开展综合治理非法运营、非法上路、非法占道的“三非”机动三轮车专项行动以来,区综合执法部门按照统一部署,全面加大对违法利用机动三轮车占路经营的治理力度。综合执法队伍全员上岗,通过宣传教育、强化管理和依法处罚,有效遏制利用机动三轮车违法占路经营行为,使全区市容环境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为有效治理利用机动三轮车占用道路经营及占用道路、公共场地销售机动三轮车与占用道路加工、组装和修理机动三轮车的行为,区综合执法局加大联合上路执法力度和巡查督导力度,组织专门力量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暗访,将治理情况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内容,并将督察结果通报,落实后续监管措施。在治理区域禁止利用机动三轮车占用道路经营;禁止占用道路、公共场地销售机动三轮车;禁止占用道路加工、组装和修理机动三轮车。违反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并一条道路一条道路、一个社区一个社区、一个点位一个点位的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的治理,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面取缔利用机动三轮车违法占路经营行为。
在治理过程中,对屡劝不听、屡教不改、屡禁不止的,依法依规进行重罚和扣押财物;对不缴纳罚款和不履行法律义务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顶风违法、暴力抗法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制裁。
区人力社保局 给予就业、创业、培训三大帮扶
为做好机动三轮车综合治理工作,区人力社保局对因取缔机动三轮车,失去主要经济收入来源的本市户籍人员和家庭,根据不同情况分类进行安置救助,主要采取托底安置、困难救助、鼓励创业等措施,提供就业、创业、培训三大帮扶。目前已搜集就业岗位700余个。
对有就业意愿并符合相关条件的,提供就业岗位,并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同时,提供劳动保障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给予养老、失业、医疗等三项社会保险补贴。对有创业意愿的人员,提供免费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资金扶持,贷款总额最高50万元。对生活出现暂时困难,且不符合低保和特困救助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对安置机动三轮车从业人员再就业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在减免相关税费的基础上,再给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据区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对有就业意愿的,通过区、街、社区三级就业服务平台,提供就业信息、给予就业指导、提供免费培训,帮扶安置就业。对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根据《关于全面做好生活困难群众帮扶解困工作的意见》文件规定,落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75%或50%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贴。对有创业意愿的,可享受免费创业测评、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服务。凡符合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人员,初次贷款额度可由2万元提高到5万元,还款期限由2年延长至3年。对还款及时、信誉度高、经营好的创业者,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给予10万元的循环贷款支持。对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及定向培训。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取得职业技能证书的,市人力社保局按每年发布的《职业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给予培训成本的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后,参加企业开展的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的给予定向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