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

| 把商机网放到桌面上 | 手机版
 
当前位置: 电动车商机网 » 资讯 » 行业资讯 » 骑电动车须满16周岁

骑电动车须满16周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26  浏览次数:1033
    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昨日进入市人大常委会“二审”程序,电动车管理、人行道被占用、停车难等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办法草案中作出明确规定。
 
 
    严管电动自行车,是本次立法的焦点。据了解,目前,我市登记注册的电动自行车约有93.2万辆,电动自行车违法行驶引发的交通事故占全市交通事故总数的70%以上。
 
 
    此次修改稿新增条款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随车携带行驶证,按照规定悬挂号牌,保持号牌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驾驶人必须年满16周岁;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指示通行;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不得曲折竞驶、逆向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不得在城市快速路、高架桥、隧道行驶;不得饮酒驾驶;不得从事载客营运;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搭载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分别处以20元或50元罚款。
分享与收藏:  资讯搜索  告诉好友  关闭窗口  打印本文 本文关键字:电动车 16周岁 
 
更多..行业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最新文章
 
 

扫一扫,有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