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体应明示电动车用途,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不得上路行驶等字样。”昨日上午,市质监局执法人员来到颍泉区沃城电动车公司生产车间,现场督促电动车生产企业按要求在产品和说明书中表明产品用途。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市政府《阜城集中整治三轮车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部署和安排,市质监局联合阜城四个质监分局,自2月9日开始,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电动三轮车生产企业排查工作,从三轮车生产源头杜绝三轮车非法营运。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执法人员主要通过暗访和监督检查的方式,深入阜城5家电动车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摸排和统一建档。对证件齐全企业的产品,进 行产品抽样检验,查看质量是否合格;对无证、无照、无标的非法生产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截至昨日,经过对阜城现有电动车生产企业排查,未发现无证、无照、无标的非法生产、组装电动三轮车企业。经过检查,也未发现阜城电动三轮车生产企业非法改装行为。
“在前期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市局将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市质监局陈建华副局长说,继续对产品质量问题突出的重点品种、重点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产品抽查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违法生产行为坚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