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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我的名字 电动车微信抄袭严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03  浏览次数:1037
    提起微信,电动车行业并不陌生,各品牌几乎均有自己的公众微信平台,随时向消费者和经销商传递企业或行业的最新动态。然而微信在为人们带来了各种消息便利的同时,却也悄然成为侵权新地带。
 
 
    你一定有这样的经历,那就是朋友们纷纷在朋友圈转发某篇热文,但每个人手中的文章都来自不一样的微信公众号——微信公号间转载已成疯狂,而且毫无版权意识,做原创公众号的作者早已叫苦不迭了。
 
 
    有些微信公众账号推送的文章根本不给原作者署名,电动车行业同质化的浪潮不仅没有止于产品和营销跟风,甚至范围扩大到了微信的内容。
 
 
    微信抄袭屡禁不止 版权维护艰难
 
 
    当初百度文库、谷歌图书馆等陷入版权争议时,互联网企业们就应该早就预料到,版权这个问题迟早会影响到很多与内容有关的产品。实际上,大多微信原创内容作者的要求并不高,“转载请带上出处,并记得署名”,但这个要求完全只能靠“自觉”。
 
 
    据了解,微信的两个“防盗版”机制是这样的:《微信公众平台的服务协议》是第一个——不过你懂的,在互联网生态中“事前协议”基本形同虚设;第二个就是“举报”功能,腾讯的规则是,一旦某公号被读者举报抄袭,“核实后平台会对被举报的账户进行处理,首次被举报会给予删除侵权内容处理。如果之后还被多次举报将有更严格处理,比如封号。”
 
 
    但对于这种举报方式,必须提出两点疑问:举报后请用户打钩有四个主选项:违背法律和法规、暴力色情、诈骗和虚假信息、骚扰......难道“内容抄袭”是默认归入第一类?此外,“举报”这个机制本身也存在一定问题,谁能确保举报人行为合理呢?
 
 
    抄袭成惯性思维 企业何时走向创新
 
 
    事实上,微信的抄袭暴露出来更多的就是电动车行业内目前缺乏创新的现状。我们一直在提同质化的问题:产品同质化,放眼望去,似乎整个电动车市场上都是“兄弟姐妹”;营销同质化,凡是看到某些企业较为出色的营销方式,立即一窝蜂的跟风复制;渠道同质化,招商方式、内容、政策等各个方面的雷同让经销销商们难以抉择……当抄袭已经习以为常,微信内容的雷同显然更“不在话下”。
 
 
    总而言之,从法理上争论微信公众号是否违法,已经没有太大的意义,“微信不涉及版权”观点的持有者,也很有些自欺欺人。屋顶漏雨,该快修补,为时还未晚,真要塌了,就悔之晚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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