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局近日公布对本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的质量监测结果。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的“凤凰”、天津绿之能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的“绿能”等12个型号的电动自行车被判定为不合格,遭“封杀”。这12款电动车中,有10个都是在“最高车速”项目上超速。
监测结果显示,绿能牌TDT386Z、华拓牌TDR01Z、富士达牌TDR118Z等10个型号产品总体判定为不合格,主要为最高车速、整车质量、反射器和鸣号装置、说明书的要求、把立管静负荷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据了解,电动自行车超速的安全隐患极大,一是车速过快不易控制,影响自身和其它非机动车辆的行驶安全;二是车架、制动系统等部件的强度都是按照最高车速不大于20km/h设计、制造的,车速过快对相关部件的强度、使用寿命都会造成严重影响,极易产生安全事故,威胁人身安全。
另外,都市风牌TDR-528Z等两个型号电动自行车的反射器和鸣号装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市工商局将对本次监测中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销单位进行处理并将不合格车型从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中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