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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11批次电动车 抽检不合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5-19  浏览次数:1398
   日前,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3年全省电动自行车抽查情况,11批次产品不合格,温州涉及5批次。


    据了解,此次抽查了温州、湖州、金华、台州等地区165家企业的165批次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合格11批次,不合格率为6.67%。产品不合格项目集中在“整车重量”、“最高车速”、“限速装置”、“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制动断电”等项目。11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温州产品涉及5批次,生产企业包括浙江幸福摩托机械有限公司、浙江沃诚美田车业有限公司、温州琼海工贸有限公司、乐清市亿人车业制造有限公司、温州华裕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工作人员介绍,电动自行车属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管范畴,不要选购未取得助力车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可在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网页(www.zjbts.gov.cn/search/cxzx_gycp.html)进行浙江省生产企业的证书及其有效性查询。


    质监部门提醒,购买前还需问清电动自行车的保修期及保修内容,尤其是蓄电池。一般来说,商家都承诺蓄电池保修一年,但这个一年的期限往往是分时段来区别服务。比如,从购买时间算起到6个月之内,蓄电池出现质量问题更换新电池;6个月到12个月之间出现质量问题,更换维护蓄电池,延续使用到12个月之后,经销商就不再负责了。所以,消费者最好在购买时就要将相关的保修时段和相应的保修内容与经销商协调好,备注到保修卡上,以免产生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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