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上海交通网上挂出关于燃气助动车限期报废最新通告。通告中要求,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市的燃气助动车回收工作;2016年1月1日起,上海将禁止驾驶燃气助动车上道路行驶。主动进行回收的车主,可获得200元奖励和购买电动自行车的优惠。
市内共设立5个集中回收点,自今年6月1日起提供燃气助动车回收服务。5家集中回收点为:上海真南油气有限公司、九环杨煤液化气汽车加气有限公司、上海昆仑新奥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沪太路加气站、上海上南加气有限公司和上海中油爱使华浦加气站有限公司。具体规定和回收点地址可登录上海交通网(http://www.jt.sh.cn),进入“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