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

| 把商机网放到桌面上 | 手机版
 
当前位置: 电动车商机网 » 资讯 » 行业资讯 » 电动车保险“不来电”

电动车保险“不来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31  浏览次数:1320
 上下班高峰期昆明市区各条街道、各个路口,随处可见电动车的浩浩车流。

  伴随电动自行车的发展,各地政府特别是公安交通、车辆管理部门必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引入保险(放心保)机制开办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既能满足一定的市场需求,又能充分发挥保险参与社会管理的有效功能,解除各方的后顾之忧,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保险公司却还是无法争取到投保量的突破。”然而在大多数保险人的眼里,只需花费不足百元就能投保的电动车保险却成了烫手山芋,遭遇了叫好不叫座的尴尬。

  现实

  电动车交通隐患逐年攀升

  数据显示, 2009年,昆明市共发生交通事故46227起,其中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10211起,占总数的22%。2010年,昆明市共发生交通事故56386起,其中涉及电动自行车的就有13942起,占总数的25%。

  根据昆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12年第二次扩大会议通报,目前昆明市区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达到100余万辆,2012年1-6月份全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含非统计事故)304起,造成36人死亡,33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3.95万元。其中,主城区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共发生了230起,死亡23人,262人受伤,同比分别上升15.23%、25.11%、12.67%。

  可见电动车存在很多问题。有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电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逐年增加。某些地区交通事故70%涉及电动车,其中80%发生在机动车道上。由于使用电动车的许多人来自中低收入家庭,赔付能力较低,一旦发生事故,尤其是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时,“有责无能”的矛盾突出,给事故的赔偿调解带来极大困扰。

  电动车保险应运而生

  2013年年初,云南保监局在其网站上发布一则保险行业要闻,内容是“ 为解决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赔偿难题,降低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纠纷和经济风险,云南辖区内财险公司积极参与,在玉溪市试点电动自行车组合保险,该组合保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意外险,保额5万,全年保费80元,在较低的保费水平上提供了较为有效的风险保障。”

  对此,人保财险云南省分公司责任保险事业部程经理告诉记者,关于电动车保险其实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早在2006年人保财险就推出了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只是一直以来处于无人问津的状态。

  “今年4月1日起,《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正式施行,该规定明确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并规定"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第三者责任保险或者意外伤害保险"。”程经理表示,自2011年昆明市开始执行电动车上牌以来,保险公司通过积极与交通部门的沟通,以在上牌点派驻工作人员主动销售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的形式,开始陆续有电动车主购买此类保险。

  据悉,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主要承保被保险人或其年满16周岁的家庭成员在使用电动自行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通过附加驾驶人员、附加车上人员保险条款,将驾驶人员和车上人员的意外保障也包括在内。但是目前大多数城市主要销售的产品只有主险。

  经过人保云南省分公司的推广,现阶段除昭通、迪庆等少数地州外,德宏、玉溪、文山、楚雄等大部分州市都推出了电动车组合保险。

  尴尬

  1万辆车只有9辆续保

  尽管推出时间不短,但记者从业内拿到的反馈数据显示,实际生活中电动车主对于电动车保险并不“买账”。

  据估计,目前全省有600万辆电动自行车,除昆明市登记管理110万辆左右外,大部分均处于无牌无证的状况。而人保财险云南分公司自2010年推出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以来,近2年来仅仅实现保费收入50多万元。从近半年的数据来看,总的投保量约11.9万辆,与全省600万的电动车保有量相比,投保率不足2%。

  “今年在这块业务上做得比较好的是在几个地州上。”程经理告诉记者,昆明在这块业务上的保费前一两年有所突破大抵得益于2011年的集中落牌,在此之后的时间里,保费并未有较大的突破,而像楚雄等这些地州之所以近段时间保费增长不错,也是因为与交管部门的联动。

  令业内担心的是,集中落牌的时间一过,后续的几年里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的市场份额会越来越低,其中包括续保率的下降。就昆明来说,2011年昆明市电动车保有量约100多万量,但其投保机动车组合保险的数量却不足1万辆,投保率不到1%,而到了今年,主动投保的人数只剩下了9个人,续保率之低可想而知。

  很多车主不知有电动车保险

  对此,人保财险相关人士分析认为,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不属于强制保险,很多电动车主都认为没有投保的必要。从现行道路事故处理情况来看,如果是电动自行车撞机动车,一般都是机动车负全责,而电动车顶多也就是负次要责任,大多不会有什么事。而且如果不是集中挂牌,车主只有去保险公司网点购买,比较麻烦,而保险公司又无法由专人、专点办理此业务(投入与产出的问题),所以市民投保并不积极。

  除此之外,记者从对一些电动车主的随机采访中了解到,由于相关保险知识的宣传不到位,很多人对于电动车保险一事并不了解,而且大多数车主存在潜意识的侥幸心理,对电动车交通事故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主动投保意识并不强。

  “很多购买这类保险的车主都是去落牌点上牌时才在工作人员的讲解下知道这么一个险种,而且对于大多数车主而言,电动车的事故损失并不大,也没有必要买这么一份保险。”在业内人士看来,那些主动续保电动保险的车主大抵是在保险期间出险后切身体会到了实惠与便利。

  问题

  保险公司大多不愿意涉足

  除了上述提到的市场需求和保险意识外,目前电动车保险的推广还有一个急需面对的问题,那就是由于难以形成比较大的覆盖面,赔付率高、销售成本大等原因,保险公司大多不愿意涉足。

  人保财险云南省分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与机动车相比,保险公司承包一辆电动自行车的流程大致相同,需要的人力与物力也基本相近,但是在保费的收入上却远不如机动车。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电动车三责险保费低廉,出险率高、销售成本大等原因,只有量上去以后,才可能持续经营。

  处方

  将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定位成强制购买险种

  业内人士认为,当下,除了引导更多的保险公司参与进来分担社会责任,并鼓励市民参加保险外,也希望能通过立法或行政的方式将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定位成强制购买险种,然后像机动车一样能建立年审制度,防止脱保;再者就是加强对电动车行业源头的治理。比如不少厂家生产的电动车设计时速远超国家“最高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的标准,甚至达到每小时40—60公里,这类行为应该进行有效监管。

分享与收藏:  资讯搜索  告诉好友  关闭窗口  打印本文 本文关键字:
 
更多..行业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最新文章
 
 

扫一扫,有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