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首轮中德政府磋商决定建立中德电动汽车战略伙伴关系。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当地时间10日下午在柏林总理府与德国总理默克尔共同主持第三轮中德政府磋商后,发表的《中德合作行动纲要》再次将电动汽车合作确定为两国未来创新合作的重要领域。双方表示将加大对电动汽车研发、市场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扶持,探讨共建充电基础设施和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互通示范项目。
《纲要》指出,双方将在国家规章、标准制订中加强协调,特别是在电动汽车标准领域的合作,在充电基建领域加强对话,深化电动汽车示范项目和试点城市的交流与合作。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表示,中德同为世界上有重要影响力的国家。今年两国建立起全方位战略伙伴关系,双边关系的战略性和长远性不断增强。中德关系不是简单的买卖关 系,而是高水平的合作共赢关系,有着广阔前景。此次两国制定并发表《中德合作行动纲要》。中方愿与德方启动两国外交和安全战略对话,加强在国际事务中的沟 通协调,共同促进世界和平与繁荣。
李克强表示,中方愿与德方深化经贸、投资合作,加强技术合作力度,希望德方向中国出口更多高技术产品,为中国企业赴德投资提供便利。双方要继续推进电 动汽车、航空航天等制造业合作,推动产业技术升级;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充分发挥中德高级别财金对话机制作用,推进人民币在欧洲离岸业务,希望德方尽早 解决对在德中资银行监管过严等问题;以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为契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充分挖掘中欧国际货运班列潜力,拓宽陆上贸易走廊;密切人文 交流,将2016年确定为中德青少年交流年,推进签证互惠,采取更多便利措施促进两国人员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