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成都市将启动“电马儿”集中登记核发牌证工作本报讯 (记者 李丹)2015年1月1日起,成都市将正式启动为期半年的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核发牌证工作。近日,有网友致电本报民情热线:过去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能上牌吗?如果能,该去哪里上牌?对此,民情热线记者请成都市交管局民警作答:超标电动自行车只能上临时通行证,且只能在2015年上半年内办理。
民警表示:首批“电马儿”核发牌证在中心城区(即五城区及高新区)实施,为方便群众上牌,此次集中登记上牌期间实行“朝九晚九”和“七天工作”制度,即每周7天均上班,每天工作时间为9—21时。交警部门共设置综合上牌点位21个,负责电动自行车牌证(标准电动自行车)和临时通行证(超标电动自行车)核发,分别设置于成都交警一至七分局以及14个区(市)县交警大队。此外,还设置了临时通行证上牌点位407个,只负责“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证的核发。车主可登录成都交警门户网站(www.cdjg.gov.cn)查询点位情况,还可拨打成都市车管所远程信息服务中心服务电话(028)82001010咨询。
超标电动自行车在什么时间内凭哪些手续登记上牌?民警表示,超标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在2015年6月30日前到区(市)县政府部门设置的临时上牌点位或交管部门设置的综合上牌点位申请登记,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①所有人身份证明、居住证明或者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其他合法有效证明;②购车凭证或者车辆的其他合法来历证明;③非机动车整车合格证明或进口凭证。交警部门表示,因购车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遗失等原因,不能提供合法来历凭证、车身上未打刻车架号,但所有人能确认来历合法并当场签署《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后,可以申领临时通行证。
民警提醒,按照《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核发牌证的通告》,临时通行证属于过渡期临时证件,对已申领临时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转移登记(过户)、变更等业务。取得临时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过渡期为3年,可以在2018年1月1日前上道路行驶。2018年1月1日起,禁止在成都市道路上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