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电动车进三环罚50元”是误传
这几天沈阳的电动自行车主可能一头雾水,有的人说针对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处罚交管部门颁布了最新的《指导意见》,“超标电动自行车从8月8日起进入三环以内被处以50元罚款”,而有的媒体表示这个指导意见就连许多交警都没看到。到底谁说得准确呢?8月11日,沈阳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并未出台新指导意见,时间节点以及罚款金额都是传言。”
“三环内超标车罚50元”说法是“理解错误”
一位负责电动车上牌工作的交警介绍,从交管部门给电动自行车上牌至今,已有10余万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获得了牌照,“沈阳的电动自行车大约在70万辆左右,据估计其中50万为不符合上牌标准的超标电动车。对于这些车辆的管理,交管部门一直在听取多方的意见,并准备制定比较成熟的管理规定。”
沈阳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有媒体表示从“8月8日开始,交警对进入三环以内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处以50元罚款”的说法是“理解错误”。“7月22日下发的相关文件是交警支队内部传达文件,并不能作为现场处罚的依据。这个文件实际上是针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管理的,一共17页,其中只有一小部分涉及到符合标准的电动车如果没有及时上牌照,将在本月16日开始进行处罚,但并未涉及超标电动车的处罚时间节点以及处罚金额。”
交警方面表示 罚则“尚在制定之中”
这位负责人介绍,目前在三环内的超标电动车管理,在现场执法时出现了一个车辆认定的问题,即什么样的电动自行车是超标电动车、什么样的是符合标准但却没有及时上牌的电动车。“一般现场交警都会对电动车出现的比如带人和走机动车道、闯红灯进行处罚,但目前尚未对三环内未违反交通法规的超标车进行处罚,否则会出现每天处罚50万辆的超标车的情况,这并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
据有关人士介绍,此前交管部门发布的内部文件中明确规定,“在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进入三环后的处罚,必须有相关部门的鉴定,即认定该车确为超标电动车才能处罚,但现场交警无法同时作为处罚和认定的主体存在,因此严格意义上来说对超标电动车的处罚进入了一个瓶颈。我们的法制部门正在进行相关的研究,下一步将会考虑出台更加周全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