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从2007年开始,在行业协会的协调下组成了针对修订老国标的工作小组,也就是标委会,其成员来自电动车骨干企业。经过长达8年、连续13稿的修订,终于完成了新国标的基本原则框架,那就是:把电动自行车归为电动型、助力型和智能型三大类,三种车型的整车重量不含电池分别为55kg、48kg和40kg;时速一律为26km。这份针对我国地域广、城市道路交通条件差别大、人口密度不一样等诸多特点来制定落实新国标,明确了各个地方的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交通状况等诸多的条件来对应车型上牌上路。
那么,这些企业对新6条是全部反对,还是部分?据走访企业的有关人员介绍:反对新6条主要在:1.电动自行车必须具备脚踏骑行功能;2.整车重量包含电池不得大于55kg这两条上。
据悉,目前,行业协会已经把收集到的信息以书面形式向国家相关部门进行汇报。由此可见,国家相关部门绝对不会一意孤行,未经行业协会和骨干企业的认可是绝不可能擅自推行新6条的。如果擅推强推新6条所造成的后果,任何人是担当不起的。其后果主要为:
1、与李总理提出的重视发展新能源产业的政策严重相悖;
2、整个电动车行业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将大量报废;
3、企业会出现大面积停工现象,造成大量失业人员;
4、新6条相关的具体标准细节还没有拟定,具体操作细节还十分的繁琐,匆忙出台必将造成整个行业执行新6条相关国标的混乱。
从目前的情况来判断,国家相关部门必定会与行业协会与骨干企业进行协调,对遭到反对的内容进行调整,做这些工作都需要大量的时间、人力和精力,没有一年半载是搞不出名堂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