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标但没上牌车,教育为主
该最新的交管规定明确:
一、对未经注册登记的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予以教育、引导,督促车主尽快到辖区交警大队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二、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走快车道、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管理。
三、对利用超标电动自行车“飙车”、非法安装使用音响装置“招摇过市”扰民、超标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予以暂扣车辆。经鉴定为机动车的,按照驾驶机动车处理。
人性化执法为“基调”
交管部门表示,为依法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在下一步工作中,交警将坚持宣传教育引导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既坚持从严管理,又要坚持“文明、规范、理性”的人性化执法,慎用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
“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是保证人民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是城市交通管理的需要,在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下,我们将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坚持不懈地抓下去,确保抓出实效。”交管部门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