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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鼓励减免电动车充电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2-26  浏览次数:1469
  国务院鼓励减免电动车充电费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措施,以结构优化推动绿色发展。

  新能源车

  政府购新能源汽车比例提至50%

  近两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在研发推广、技术水平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产销快速增长。下一步,要坚持市场导向和创新驱动,努力攻克核心技术,打破瓶颈制约,加速新能源汽车发展步伐。

  1加快实现动力电池革命性突破。推动大中小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组建协同攻关、开放共享的动力电池创新平台。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根据动力电池性能、销量等指标对企业给予奖励。

  2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落实住宅小区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机场景区及其他社会停车场等建设充电设施的要求。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和配电网专项金融债等支持各地充电设施建设,鼓励地方建立以充电量为基准的奖励补贴政策,减免充电服务费用。

  3扩大城市公交、出租车、环卫、物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比例。中央国家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要提高到50%以上。

  4提升新能源汽车整车品质。完善准入标准,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产企业对新能源汽车的安全监控、动态检查,建立惩罚性赔偿和市场退出等机制。

  5完善财政补贴等扶持政策,督促落实不得对新能源汽车限行限购的要求,破除地方保护,打击“骗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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