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湛江市委副市记、市长王中丙率队调研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要求对电动自行车既要给予支持,也要依法管理、规范管理、从严管理,要充分体现“脚印城市”的以人为本。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黄勇武等参加调研。
当天下午,王中丙一行实地走访赤坎区电动自行车商行的经营情况,并对人民大道与体育南路交叉路口电动自行车行驶管理情况及市公安局智能指挥中心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目前,湛江市电动自行车发展迅猛,初步估算市区电动自行车数量已达50万辆,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
王中丙在电动自行车商行调研时指出,为推动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要号召经销商自觉不售卖超标电动自行车,自觉售卖合标电动自行车;号召广大市民自觉不购买、不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号召社会各界自觉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违规现象。
王中丙说,电动自行车是绿色低碳零排放的交通工具,符合建设“脚印城市”,建立美丽海湾城市的要求,既不能一禁了之,也不能放任不管,各部门要进行认真研究,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王中丙要求,要依法管理电动自行车,从源头进行治理,工商部门要加强监管,交警部门要进行严查,老百姓要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做个文明的湛江人;要进行规范管理,要按照政策依据,研究讨论22万辆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去留问题,合标电动车要做好登记上牌工作,把全市电动自行车都纳入管理范围;要落实从严管理,执法部门要加强管理,落实责任,要为电动自行车的畅顺、有序、规范提供必要条件,贯彻骑行优先、步行优先、公交优先,城市更加规范、有序、文明;要加强宣传,动员全社会力量,形成规范骑行的氛围,广大文明骑行者要用实际行动证明电动自行车不是“马路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