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所抽检样品已委托云南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检测。根据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云南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整车重量不得超过40公斤,时速不超过20公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主要存在最高车速超标、整车超重、制动性能不合格等三大严重质量问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对于此次监测判定为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市工商局将对不合格产品追根溯源,依法予以查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将加强监管,全面实施商品准入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消费者骑车安全。
据工商执法人员介绍,电动自行车超重、超速将直接影响骑车人和行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提醒
勿私自去除限速器
目前电动车市场鱼龙混杂,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认清品牌,要选择知名企业生产的品牌电动车,最好到规模大、售后服务好、知名度高的正规专卖店购买。
其次,仔细检查说明书、保修卡与所选车辆的生产厂家车架号、电机号是否一致,一定要索取正规发票和保修记录卡,每次维修都要填写维修卡。以便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索赔。对产品标志不清或无产品标志的不要购买。
第三、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要认真检查所选的车辆协调功能仪表、显示器、充电器是否正常,不要购买最高车速超标、整车超重的不合格电动车,更不要私自去掉限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