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7部门制订的《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今天正式实施。与上一轮政策相比,补贴力度增加1倍,建设、运营部门都能享受补贴。
该办法规定,在建设环节的专用、公用充换电设施能获30%设备补贴;公交、环卫等行业按0.1元/千瓦时标准补贴;对上海市级平台建设给予50%补贴,运营补贴实行退坡机制等。《扶持办法》沿用了上一轮政策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并针对政策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加以完善和优化。一是加大扶持力度,调整扶持方式,补贴力度总体比上一轮政策增加1倍,补贴方式扩展到建设、运营两个环节。二是支持互联互通,组建上海充换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市级平台,整合各企业充换电设施数据采集与监测平台的充换电服务信息资源,促进各企业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三是简化政府管理流程。在简化项目备案手续的同时,简化补贴申请程序,由原来的一年一申请改为一季一申请,缩短补贴申请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