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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组织召开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管理工作座谈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20  浏览次数:868
  2016年9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在京组织召开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管理法制化建设工作座谈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装备工业司有关人员参加会议。来自公安部交通管理研究所、中汽协会、汽研中心、汽车工程学会、清华大学、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的专家及5家汽车、摩托车检测机构,14家汽车、摩托车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汽研中心介绍了推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管理条例立法前期课题研究成果,与会专家和企业代表围绕有关议题开展了深入讨论。大家一致认为,研究建立车辆生产法制化管理体系十分必要,对汽车行业生产环节立法应包括的主要内容以及政府、检测机构和制造企业的职责定位等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范斌强调,研究制定《车辆生产管理条例》是推动政府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汽车行业管理法制化建设的重要举措,目前已经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立法研究类计划,政策法规司将全力配合,按照中央深化改革要求推动立法进程。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表示,将结合推动汽车行业准入管理等工作全力配合。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副司长胡群作会议总结,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深入分析推动道路机动车辆法制化管理的必要性,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既要做好与现行法律法规的有效衔接,又要有效弥补现行法律法规存在的漏洞;二是要充分借鉴国外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法制化管理的先进经验,用开放思维和国际化视野推动工作进展;三是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研究我国汽车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建立适合我国国情和产业发展实际的管理制度;四是要把握好全面性与突出重点的结合,在立法内容上有所取舍,把最急需、最急迫的内容要尽量细化,增强可操作性。

  我们来分析一下最后一段总结讲话的内容。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副司长胡群作会议总结,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深入分析推动道路机动车辆法制化管理的必要性,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既要做好与现行法律法规的有效衔接,又要有效弥补现行法律法规存在的漏洞;

  小妹解读:低速电动车目前身份不明,相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律上明确定义低速电动车。

  二是要充分借鉴国外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法制化管理的先进经验,用开放思维和国际化视野推动工作进展;

  三是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研究我国汽车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建立适合我国国情和产业发展实际的管理制度;

  小妹解读:从实际出发,就必须要面对低速电动车的问题,这个无法回避。建立适合我国国情和产业发展实际的制度,就必须要包含低速电动车的内容。

  四是要把握好全面性与突出重点的结合,在立法内容上有所取舍,把最急需、最急迫的内容要尽量细化,增强可操作性。

  小妹解读:这一年来,最急需、最迫切的,就是低速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的立法、国标、管理等问题。现在低速电动车的市场存量已经是百万辆级别,时间已经拖不起,必须要出台相关政策了。低速电动车的生产法制化,属于工信部职责范畴。目前,低速电动车的国标部分,已经委托中汽中心起草。企业准入、产品生产等法规,亦列入后续工作。

  尽管低速电动车身份不明,而且在续航里程、安全性和舒适性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但低速电动车适合三、四线城市和农村消费者的需求,市场空间很大,目前市场需求还没有被政策很好地引导出来。

  以占据国内低速电动车市场半壁江山的山东省为例,2012年至2015年全省低速电动车保有量连续四年保持高速增长,同比增幅分别为196.4%、45.8%、54.4%、85.6%。2015年,全省低速电动车产量高达34.7万辆,远高于同期全国纯电动乘用车14.28万辆的产量。

  据渤海证券分析,保守估计低速电动车市场容量超1000万辆,市场规模超2000亿元。而2015年全国低速电动车保有量仅70—100万辆左右,市场潜在空间巨大。

      转载自:电动汽车大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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