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南灵宝经销商任亚杰,于2016年4月15日在天津宝坻区的天津路通电动汽车(暨中华宝骑)公司与销售负责人裴某某签订代理协议,定了8台路通公司生产的中华宝骑电动汽车。并在当日由裴经理带我到建设银行,先期缴纳定金80000元人民币。
2016年4月27日,裴经理电话通知我,我定的8辆车己经下线,让我交付尾款,然后发车给我。我又付了尾款151800元人民币,两次合计打款231800元人民币。
该批车辆于2016年4月28日从厂家发车,29日中午12点40分左右到达河南灵宝市。我们先对车辆进行了外观和随车物品的检查,然后对车辆进行道路行驶测试。测试的时候发现8台车全部存在动力不足的问题,根本达不到厂家宣传的那些标准。我马上与厂家取得联系,厂家说应该是技术人员对控制器重新进行了调校,是车辆控制器存在问题,己经联系控制器厂家来我方处理。
29日23点半左右,我对8辆车中的3辆车进行充电。2016年4月30日凌晨1点40分左右,我接到安防公司电话询问,问我经营的店面是否存在失火,然后我发现已经失火,由安防公司在现场人员报警。
火灾现场示意图:
经消防部门灭火和抢救后,我店内当时有15辆电动汽车,1台摩托车,1辆大众轿车,全部受损,其中完全烧毁电动汽东8辆,其余车辆均受损严重。由于火灾较大,连带我3家邻居也不同程度受损。
我于2016年4月31日在灵宝火车站接到由安徽来的控制器厂家的人员,并吿诉宝骑厂家发生了火灾事故。随后,厂家的裴经理要求我以书面形式给他们发函说明情况。我前后两次分别通过顺丰快递和汇通快递发函件到天津宝坻区路通公司,都被厂家拒收,快递公司只能把函件退给我。期间,裴经理又要求我将事故现场视频以及照片发给他,我通过QQ邮箱将资料发给裴的私人QQ。
事后消防部门出具消防事故认定书,认定起火原因与起火车辆均为中华宝骑车辆。在事故发生的第二天,我就已经通知宝骑厂家,厂家到现在也未与我取得联系,也没有到达事故现场。
根据灵宝市公安消防大队火灾事故认定书的结论:起火原因为车辆内部充电装置及线路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成灾。宝骑电动汽车厂家要负责全部赔偿的责任。
火灾已经发生2个多月了,宝骑电动汽车厂家还想拖到什么时候?
看一下生产宝骑电动汽车的天津路通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的情况:
注意该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动汽车制造项目筹建,筹建期内不得开展经营活动;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我们注意到,该公司尚处于筹建期,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提醒广大经销商,远离不负责的企业,远离没有任何生产资质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