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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朝阳市低速电动车将实施挂牌上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24  浏览次数:810
  为加快推进朝阳市新能源低速四轮电动车产业发展,提高工作效率,以形成产业集群效应,6月15日下午,市政府召开加快推进新能源低速四轮电动车产业发展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武永存出席;市经信委、质监局、物价局等单位以及中航凌河等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2015年朝阳市发布《朝阳市新能源低速四轮电动车管理办法(试行)》,确定低速电动车将使用专属牌照,可在市内一级及以下公路机动车道合法行驶。并针对电动车的技术要求、时速及车身长度等进行了规定。确定了牌照和行驶证样式由交警管理部门参照国家标准样式制作,驾驶人应取得c3(含c3)以上驾驶证。

  经过了一年多的准备工作,目前朝阳市相关产业均已初具雏形。会上,中航凌河、朝阳佳祥、朝阳辽远这三家企业分别就厂区建设、产品准备情况等工作进行了汇报,立塬新能源也针对与企业的对接和做好相关电池的配套工作进行了介绍。

  听取各单位的汇报后,武永存强调,企业要加快建设,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加快整车质量安全监测报告、企业准入及产品准入申报工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在手续办理、开工生产、政策资金争取等方面的扶持力度,积极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问题;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非法上路四轮电动车的查处力度;对既有电动车用户和经销商,要分别出台政策进行规定,以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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