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还是低速电动汽车,在不少城市尤其是中小城市,还没有纳入登记上牌管理的范畴,无牌无证驾驶较为突出。
随着电动车的快速发展,电动车已不再局限于电动自行车这一种,它还包括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汽车等。低速电动车是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如果是机动车,是属于汽车范畴还是四轮摩托的范畴?这样的问题如果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标准,不仅仅是电动车行业内部发展缺乏可操作的标准,还势必带来交通安全管理的盲区,给交警执法造成困惑,不利于加强对电动车上路行驶的管理。
目前,尽管已有河北省、山东省、河南省等14个省或下属地市发布了低速电动车管理办法,但是全国统一的低速电动车管理办法还未出台。去年和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山东时风集团董事长刘义发曾就电动车发展提出建议,要求尽快出台低速电动车管理办法,对电动车实行分类管理,引导和规范行业科学发展。今年4月14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就2016年第一批拟立项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求意见的内容中,《四轮低速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列于拟立项标准、表明低速电动汽车将迎来国家的规范化政策。
低速电动车管理标准再不出台,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的负面影响毋庸多言。在不少城市尤其是中小城市,由于低速电动车还没有纳入登记上牌管理的范畴,无牌无证驾驶较为突出,驾驶人安全意识不够,发生交通事故后又因缺乏保险得不到相应的保障,带来的交通管理问题是多重的。只有尽快出台国家标准,对低速电动车实行分类管理,才能既让执法部门在加强电动车管理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也让电动车驾驶人明确自身的法律责任、规范自己的驾驶行为,这是多赢之举,望尽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