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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传统车企首获纯电动汽车生产资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24  作者:电动汽车大联盟  浏览次数:556
  5月17日下午,杭州长江汽车有限公司收到来自国家发改委的通知。通知称:尊敬的用户,您申报的关于浙江省发改委关于要求核准杭州长江乘用车有限公司年产5万辆纯电动新能源乘用车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的事项,已核准办结,登记编号为20404700916211。您可以登录国家发改委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审批事项申报系统查询办理进度,批准文件将送至来文单位。

  非传统车企首获电动车资质

  这是继今年3月23日北汽新能源获得纯电动乘用车生产资质后,长江汽车再一次获得纯电动乘用车生产资质。

  北汽新能源作为北汽集团的子公司,在获得生产资质之前,一直使用北汽控股的汽车生产资质生产销售纯电动汽车。其实,即使没有这个资质,也不影响北汽新能源继续生产销售纯电动汽车。

  从这个角度来看,长江汽车实际上是第一个获得纯电动汽车生产资质的厂家,也是第一个从来没有生产过乘用车的企业,通过纯电动乘用车准入条件核准进入的企业。

  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发布的《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自2015年7月10日实施后,快一年时间,获得批复的只有两家企业,还有一家是传统车企的子公司。来自发改委的消息称,目前申报的只有这两家企业。

  那么多想要获得纯电动乘用车生产资质的国内企业,为什么不敢申报呢?反倒让名不见经传的长江汽车拔得头筹,独领风骚。

  符合条件的企业寥寥无几

  去年6月2日,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联合发布2015年27号令,宣布《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业经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15年7月10日起施行。

  这一《管理规定》正式出台前,2014年11月和2015年3月对草案两次公开征求意见。《规定》在征求意见阶段,就有许多国内企业跃跃欲试。大批低速电动车企业希望借此机会取得合法身份,还有一些互联网造车企业也希望能够名正言顺地去造车。

  然而奇怪的是,《规定》正式发布后,申报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的却寥寥无几,其根本原因在于绝大多数企业,都不符合《规定》的条件。

  到底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申请纯电动汽车生产资质呢?

  《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对于申请取得纯电动汽车生产资质的企业规定了很多具体的要求:

  一是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与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自有资金规模和融资能力。

  二是应具有纯电动乘用车产品从概念设计、系统和结构设计到样车研制、试验、定型的完整研发经历。除了具备必要的团队和研发实力外,还必须拥有纯电动乘用车自主知识产权和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

  三是须具有整车试制能力,具备完整的纯电动乘用车样车试制条件,包括车身及底盘制造、动力蓄电池系统集成、整车装配等主要试制工艺和装备。申报资质时,还必须自行试制至少15辆同一型式的纯电动乘用车,并经过授权的专业机构检测。

  四是申请企业只能生产纯电动乘用车,包括纯电动和增程式乘用车,并满足相应的国家标准。

  五是必须具备纯电动乘用车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体系。要有履行保障消费者权益等社会责任的承诺和措施。

  六是应建立生产一致性管理体系,保证实际生产的纯电动汽车产品与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相符。

  以上六大条件,对于绝大多数低速电动汽车企业和互联网造车企业来说,简直比上天还难。这也是没有几家企业敢去申请的主要原因。

  根据《规定》要求,国家发改委通过项目审批之后,还要通过工信部《乘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的考核,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这样才算是正式获得纯电动乘用车的生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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