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地区联动起来,对低速电动车采取了种种管制措施。
我想请问政府相关部门,现在的低速电动车,或者说四轮电动车,到底能不能上路行驶?如果能上路,我们该怎样使用才符合你们的规矩?如果是为了罚款,你们说个数,只要别太离谱,我们可以去交。如果不能上路,法律依据是什么?要给百姓一个明确的说法。
不能说突然发一张纸命令,禁止我们使用就万事大吉了。老百姓买了,却不能用,这算个什么事?如果你们说不能开,不能上路,而且也不给办牌,那就是说这车是非法的?那为什么不去查生产的厂家,从源头上堵住呢?没有了生产,我们也不会去销售,老百姓也不会来买啊。现在是百姓花了钱,又不敢上街开。把对政府的怨恨,都发泄到我们经销商身上,堵门要求退货的,一大群亲戚朋友来找我要说法的,搞的我焦头烂额,这算个什么事呢?
我们去工商部门问过,工商部门支支吾吾的搪塞半天,最后告诉我,只要厂家、经销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这个项目,低速电动车的生产和销售就是合法的。我们也去交警队问过,我卖的车子到底是什么,不同地方的交警,说法都不一样。有说是机动车的,有说是非机动车的,有说不知道不清楚的。你们交通执法部门都搞不清楚低速电动车是什么,我们普通人就搞不清楚了。
我相信我的这个问题,是代表了无数低速电动车经销商和消费者的心声。敬请政府和相关部门,给出明确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