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几张照片,你会怎么想呢?
一方面是一些地方政府不让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上路,一方面是交警队、城管开始大量装备电动四轮车执法。既然国家提倡新能源汽车,又允许电动车厂家生产、销售,为什么就不能上路呢?交警队和城管的低速车可以上路,老百姓的车就不能上路了?
目前低速电动车身份不明,但国家没有明确禁止低速电动车的生产、销售和上路。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地方政府禁售、禁行的措施,是不是已经越过了不可为的红线了呢?
山东、河南等地区早已经开始对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开始挂牌运行,除了高速公路以外,其他地方都可以上路。既促进了新产业的发展,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我认为这样做,才是一个实事求是、惠及民生的好办法。简单粗暴的一纸禁令,解决不了问题,只能激化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