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5日在遂宁市安居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了解到,即日起至12月31日,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将在全区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全区已购买或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严禁上道路行驶。
“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将从6月1日起进行,8月31日前完成2015年6月1日前购买的所有电动自行车和6月1日(含6月1日)后购买的纳入我省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工作。9月1日起,超标电动自行车及所有未纳入我省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李海告诉记者,9月1日至11月30日,该队将加强路面整治,依法严肃查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无牌无证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对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违法载人、违规驶入机动车道、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醉酒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凡发现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拼装车违法上道路行驶的,将依法予以扣留;发生事故的,将按照机动车属性认定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