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达岭老虎伤人事件的舆论风波已经过去,伤者父亲的行为无疑再次将该事件推上了舆论风口,此前的舆论风波压倒性的将职责的枪口对准了伤者,此番伤者似乎想要通过法律手段扳回一局了,他能做到吗?能!

给大家举个例子:A家为了防止老鼠偷吃粮食在粮仓里装了带电捕鼠装置,为了防止意外A还将“高压危险”的牌子挂在旁边,结果晚上有小偷B来偷粮,不小心电死了。情理上讲,B是为了偷粮做出危险的事情而至死亡,但是在中国法律条文中,A是要承担责任的,毕竟危险物品是你摆的,即便是在你家里。
与所举例子相似,动物园在情理上占据了绝对的优势,是伤者不守规则造成一死一伤的惨剧。然而在法律条文上,动物园“不准下车”的警示牌和动物世界工作人员的口头管理只是动物园树立的规则罢了,不是法律上的绝对禁令,说白了:法律没有规定我绝对不能下车,我下车出事了,是你们家的老虎造成的!所以你必须赔偿!——动物园在法律途径上是处于劣势的,这决定了,动物园一定会败诉并对伤者做出赔偿!很扯淡,不是吗?
中国法律最好的地方就在于突出了人的价值,任何财务都不能与人的生命相提并论。然而事物都具有两面性,这样的法律条文也是很多“无赖”用来钻空子的工具。当然中国法确实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比如我们的电动车行业。

法律为我们的带来了相对安全的生活环境,但是也被某些不遵守规则或者别有用心的人滥用,然而电动车行业大部分车型都还在背负着黑户口,面对法律,我们现在只有低头的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