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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2500多辆电动车被查扣,反人类or罪有应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13  浏览次数:1592
       3月10日,齐鲁晚报官方微信平台发布了一片名为《零容忍!济南严查重罚“老年代步车”!交警:已查扣2500多辆,4成事故和他们有关》的文章,文章记录了济南街头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闯红灯、随意停放、逆行等触目惊心的危险行径,为此济南市交管部门开始整治、严查此类电动车。这是交管部门在反人类还是老年代步车的罪有应得呢?
  
  违法行使,罪有应得
  齐鲁晚报所报道的现象着实存在:闯红灯、随意停放、逆行、景区周围拉黑活儿、车速快、不听信号灯和交警的指挥……这些行为严重威胁到了交通安全,据交通部门统计,超过4成交通事故与该类车辆有关。这些事实摆在面前,不整治那绝对是交通管理部门的失职了。那些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着实是罪有应得。
  
  厂家与经销商是禁令帮凶
  车辆本身是不可能成为交通隐患的,况且这些体型小巧、灵活方便的车辆本应该是缓解交通压力的存在,如何就成为了交通隐患了呢?试想一下,如果这些车辆的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这些车辆绝不会是交通隐患。就像齐鲁晚报说的那样,“不用挂牌、不用学证”成为厂家和经销商的营销噱头,诚然,没有人喜欢被规则束缚,这对消费者而言极具吸引力,一旦消费者在购买车辆时确认这种车可以“逍遥法外”,那么这辆车在这位车主手里已经成为了交通隐患。厂家和经销商那一句“不用挂牌,不用学证”就成为了禁令的帮凶。
  
  虽罪有应得,一刀切仍旧反人类
  电动三轮车篷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的使用群体十分庞大,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类似车辆的保有量仍旧会增多,一刀切似的管理有违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和市场规律。针对目前没有明确交通法规管理的情况,交管部门可以采取分区域管理,部分路段限行的方式,在城乡结合部或者车流量较少的区域,该类车辆的使用并不会引发明显的交通隐患,可以放开行使;当然在城市中央,该类车辆的管理仍然是一个难题,这就需要工信部、工商部门出台相关标准,交管部门出台针对性的交通法规,严格依法办事,彻底解决电动三轮车篷车、低速电动汽车违法行使的行为。
  
  有时候,从业者也应该反思一下,如果真的有一天,我们熟悉的道路成为了印度式堵车的场所,于电动车行业的发展有何益处?“不用挂牌、不用学证”的中国式小聪明是要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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