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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电动自行车管理将有法可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4  浏览次数:947

南宁某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占用消防通道

本报记者 宋延康 摄

▲南宁一家电动自行车修理店打出“改装”的广告

■本报记者 彭媛媛

近年来,南宁市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整治电动自行车行动,引起各界关注。一方面,各类超标电动自行车在马路上“横行”,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成为城市道路交通治理的难题;另一方面,电动自行车便利、环保,受到很多使用者认可,成为不少家庭的主要交通工具。两难之间,“电动自行车之痛”如何疏解?于是,为电动自行车立法迫在眉睫。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各相关部门在座谈会上“把脉”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针对规范化停放充电、擅自改装等热点问题,为条例的制定提出意见和建议,使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如何

停放

【数据库】2016年底南宁市电动车达153万辆。目前,全市电动车保有量已超180万辆,且每天仍然以1200辆的注册登 记量在增加。截至今年5月31日,南宁市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大约可停放60.4万辆。

【立法建议】电单车泊位纳入停车场规划

“早上开车在路上,每天都在和电动自行车抢车道。”家住江南区的唐晓上班必经白沙大桥教育路口,因为桥面没有设计非机动车下桥匝道,每天早上小车、电动自行车混在两条车道里行驶,她总是要打起十二分精神开车,以免不留神就与电动自行车发生剐蹭。

和唐晓有同样感慨的,还有市民崔先生。他表示,现如今城市内的停车位规划发展都跟不上电动自行车的发展速度。

市民稍微留意就不难发现,南宁市各大商务区、居住区地下停车场大都以机动车停放为主,较少规划有非机动车停放区,造成部分商务区、居住区周边会出现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紧张的状况。

为此,市城市管理局提出,要重视停车场的建设和规划,相应规范在商务区、居住区地下停车场非机动车泊位的划设占比,以减缓周边人行道非机动车泊位的压力,降低非机动车乱停放的概率。同时,制定相应完善的法规体系,严格实施配建停车场制度,建立必要的停车空间,自我消化,不将停车问题推向社会。

规范充电

【数据库】2016年以来,南宁市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76起,造成8人死亡、多人受伤,烧毁电动自行车1230辆。

【立法建议】规范电单车充电点管理

电动自行车火灾变成威胁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元凶”之一,这并不是危言耸听的事情。2016年3月13日,西乡塘区一栋18层居民公寓楼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烧毁电动自行车63辆,现场搜救出被困人员137人,事故造成2人死亡,47人因呼入浓烟造成身体不适就医……而引起这起火灾最大的原因就是电动自行车充电。南宁市发生的同类火灾事故中,电动自行车的电瓶、充电器具、充电装置等配件随便更换,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同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生在夜间充电期间,此时段基本无人看管,发生火灾难以及时处置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为此,南宁市组织开展了防控电动自行车火灾专项整治,有关单位还提请将电动自行车规范化停放充电项目列入2017为民办实事项目。目前,该项目一期计划建设3500个规范化电动自行车充电点。

既然建立了规范的充电点,就应该有规范的管理。南宁市消防支队建议,将电动自行车规范充电点建设纳入居民住宅区建设规划中。例如,可规定在城市建城区内规划停车场或建设新居住小区,建立规范化电动车充电点,并对电动自行车充电点的停放和收费等问题做出细则规定。

改装认定

【数据库】南宁市辖区内已获得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23家,2016年生产量25万辆,以两轮车为主,共40

款车型。

【立法建议】对擅自改装电单车行为进行认定

电动自行车的擅自改装成为一个安全隐患,南宁市工商局在日常抽查和检查中也发现这个问题较为突出。“如何判定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认定”成为管理部门感到最为棘手的问题。

例如,什么样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改装行为?改装行为分为几种,有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改装行为?加装大容量电瓶、改装大功率电机、安装加宽轮胎、改装电路的行为属不属于改装行为等。

一方面,电动自行车擅自改装认定这方面没有统一标准,这无形中成为商家钻空子的机会;另一方面,有关执法部门在执法时,没有法律参考依据,执行难度大。

为此,市工商局建议南宁市在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时,能对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进行认定。

【数据库】全市共有经营电动车销售企业和个体户共1078家,销售产品主要来自外省的生产厂家,涉及品牌186,

型号680个。

【立法建议】对商家擅自改装行为“立规矩”

改装处罚

对于电动自行车擅自改装的问题,商家擅自改装或协助车主改装的情况也比较普遍。例如,部分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在销售过程中,为了达到盈利的目的,会根据消费者的特别要求拔除车上所安装的限速销,通过加装大容量电瓶、改装大功率电机、安装加宽轮胎、改装电路等手段,私自改装电动车,以达到提高车速、增加运载能力的目的。也有部分消费者在购买了电动自行车后,到不正规的维修店让修理人员按照上述手段帮忙改装。

南宁市工商局表示,目前全国范围内尚没有一部法律法规对包括电动自行车在内的非机动车改装行为进行规范,因此执法部门在执法时没有法律依据。他们建议,对于商家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应制定法则授权有关部门进行处罚,让相关监管部门有法可依,达到规范源头管理、规范销售行为的目的,以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秩序。

市民有话说

应处罚闯红灯等行为

市民王女士:电动自行车是广大市民出行首选的交通工具之一,但是在马路经常看到一些不遵守规矩的电动自行车车手,乱闯红灯和乱窜到机动车道行驶。

建议:对这类不守规矩的“马路杀手”,制定更为明确的处罚,明确监管和处罚部门,让管理更见成效。

搭人载物及标准应明确

市民吴先生:我也是电动自行车大军里的一员,在马路上常常目睹一些电动自行车车主因为超负荷载人载物发生的交通事故。

建议:关于电动自行车载人和载物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如果能载人载物,标准是什么,希望立法在这方面有所体现。

在路口左转该有章可循

市民郑女士:左转和直行同时亮灯的路口,电动自行车怎么左转?与机动车混在一起,有些电动自行车的车主安全意识差,不顾直行车辆的通行执意左转,有的则随意穿梭在机动车中间左转,这也是一个很大的安全隐患。

建议:电动自行车左转弯时进行相应的限制,如左转时需让直行车辆等,或左转电动自行车不按照规定行驶,发生事故时需要承担自身责任等方面的细则。

鼓励公共区域充电点经营

市民蔡女士:电动自行车是让市民出行方便了,但是公共区域的充电问题也希望能够引起政府的重视。

建议:除了规划居民住宅小区、停车场泊位点的规范化充电,应立法鼓励一些社会资本在一些合理区域内运营公共充电服务,制定收费标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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