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太长了点吧!
法规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非机动车载物法规中规定,非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0厘米,宽度左右不得超出车把15厘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30厘米,电动自行车载物重量不得超过30公斤。违反以上规定的,交警可根据《道法》、《道法实施条例》以及《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处以50元以下罚款。
一辆“单薄”的电动车,驮着“老驾”还不说,身后还有高得冒尖的货物,“身形”宽得吓人,一辆车就能占了一条车道。一不小心、车倒货歪,要两个交警帮忙,“老驾”这才勉强扶起车……
一辆“饱经风霜”的电动车,踏板上、后架上,用弹力橡筋捆绑了6~8桶纯净水,送水工忙得满头大汗,车轮也压得弹不起来……
这不是精彩的杂技表演,而是这两天记者在昆明街头走访时看到的真实一幕。
电动车,大家都认为非常快捷、灵敏、方便,可随之带来的街头电动车超载现象比比皆是,“电动货车”已经成为继摩托车之后的又一“马路杀手”。
聚焦街头
黑镜头1:一家四口挤一辆车
时间:9月21日下午3时许
地点:星耀路与广福路交叉口
一对年轻夫妇带着他们两岁的儿子和一位亲戚挤在一辆电动车上。爸爸驾驶电动车,妈妈把孩子抱在身前,后箱上还坐着一位年纪较大的妇女,窄窄的踏板上放着一个纸箱。小男孩晃着小脑袋,不停地东瞅瞅西看看,逆行了200多米,父母说笑着在路口一个大转弯,飞驶而去。
正在路口执勤的交警代警官伸手想拦,可还没来得及喊出声,车影驶过时,电动车因为重心不稳不时左右摆动,记者也为他们捏了把汗。“他们速度快,我担心一拦反而会翻车。”代警官说。
黑镜头2:货都快把人给埋了
时间:9月21日下午3时30分
地点:星耀路与广福路交叉口
还不是上下班的时间,一位老兄从世纪城方向骑着电动车驶向路口,远看好一个庞然大物,巨大的身形几乎占了整个辅道。来到路口,代警官一伸手和两位协警将电动车拦了下来,老驾老远就开始刹车了,可直冲到交警面前都还没停稳,两位协警一起用手推住车头才让他顺利停下。“师傅,不用我说了么,咋个拉这么多?”代警官敬了个礼。骑车的老兄不好意思地笑了:“去新螺蛳湾么,顺路带点货。”
电动车后座上一个编织袋打成的包裹天大地大,包裹上堆了20多盒鞋子,只是用尼龙绳捆扎在一起,摇摇晃晃的。这老兄准备停车接受处罚,可人还没下来,车就已经歪朝一边,代警官急忙帮他扶住车身,可连车带货还是倒了下来。接过罚单和票据后,“老驾”准备上路,3个人一起帮忙,才帮他将车扶正。“以后千万不能拉这么多了,你看你还咋个骑么,顺着路边慢慢过去了。”代警官连声提醒,“老驾”频频点点头答应。
黑镜头3:一次驮6桶纯净水
时间:10月8日下午4时30分
地点:西昌路弥勒寺路口
一辆小小的电动车停在大厦门前,踏板上、后架上,弹力橡筋捆扎着6桶纯净水,却没见送水工的身影。一旁小店的老板说,送水工扛着两桶水上楼了,电动车驮那么多水,送水工双脚架都没办法支,只好用单脚支架靠在路边。记者等了几分钟,送水工李师傅跑下了楼,看到有人拍照,他连忙说:“不咋个不咋个,没得哪样么。”
李师傅说,用电动车送水都是这样的,之前交警不允许改装挂铁架笼,现在他们都是放在踏板和后架上,不超高也不超宽。“可这驮得太重了。”记者提醒他。“这已经少装好几桶了。”李师傅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