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在《定了!定了!山东菏泽超标车三年过渡期!》曾经表扬过菏泽对超标车的管理政策是所有看到的各地电动车管理政策里面最具有人性化考虑的政策,重点体现在对超标电动车过渡期处理的问题上面。同时还写过《电动车上牌收费,合理性到底有多大?》电动车上牌收费对电动车车主而言,特别是对超标车车主而言是花小钱办大事,可以通过收费上牌来达到减少损失的目的。同时三年过渡期变相保护超标电动车车主的财产,是人性化最好的体现。
但中国各地的管理者还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江西赣州的电动车管理政策,比菏泽还要优秀,还要具有更具有人情味。首先超标车管理过渡期直接就是登记开始后四年半才算结束。同时明确上牌免费跟收费的标准和说明,避免菏泽电动车上牌收费被曝光的麻烦。
当然说这些都不是问题的重点,重点是对于超标车存量事实的认可,以及如何解决超标车历史遗留问题,通过过渡期和鼓励车主购买保险的方式通过时间来化解历史问题。很多人肯定不理解我们为什么总是抓住各地看试不合理的政策还要大加赞扬。那是因为很多人没有真正理解新国标出台对电动车特别是对超标电动车车主带来的实际危害。以及由于新国标的过渡期给普通人造成的伤害,对社会习惯的大扭转最受伤的注定是最底层的人民。
政策上面依据新国标定性,就把超标车定性为机动车,但是给你机动车的定性,却不给你机动车应有的待遇和身份。特别是保险这一块,手续上面的不完全就最大的制约,但没有保险却要承担本应有保险的伤害,这才是我们真正关心的问题。
我们表扬菏泽是因为菏泽通过上牌收费来帮超标车规避部分风险,但还只是一个车辆损失险,这样虽然好但还是不够好,只保护车但没有保护到人。而赣州的电动车管理政策,直接就要求超标车车主投第三者责任险、人身伤害险和财产损失险。这是现在各地管理政策中,首次出现再官方文件里面的。
这个具有破天荒的意义,说明当地政府充分考虑超标车问题的现实性,真正听取普通消费者的意见,同时政府法制部门肯定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深知中国法律是以证据为准绳,如何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更好的保护普通人的利益,而不是直接甩锅。这绝对是各地管理政策未来效仿的对象。是现在电动车管理政策中,最接地气的地方政策,是充分考虑管理跟现实的关系的政策。
我们希望各地还未出台电动车管理政策的地方政府部门,在出台政策时好好的参考赣州的电动车管理政策,特别是对于超标电动车的管理,存量问题的解决水平,是各地管理部门能力的最直接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