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0”南京电动车起火案可能已被时间抹平,被行业淡忘了,但是既然事故发生了,终究要追究责任。
近日,南京鼓楼大队联合派出所对“8.20”白云亭小区电动车火灾事故责任人实施治安拘留。
肇事者王某是一名饿了么外卖小哥。8月20日凌晨,王某为图省事将电动自行车停放于单元楼道口边,并从五楼私拉接线板给电动车充电。结果充电期间,电气故障引燃车身可燃物,同时导致附近三辆汽车和另一辆电动车被烧毁。
鼓楼大队联合派出所多次现场调查、取证、核实,确定火灾事故系电动车车主私拉乱接违规充电所致。
又是电动车,又是外卖小哥,又是充电引起的火灾,很有代表性。南京电视台《直播南京》对此次行动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
表面上看,这起事故,由于外卖小哥麻痹大意,被拘留了。但实际上,这起事故最终背黑锅终究还是电动车,电动车才是可悲又可怜的肇事者。
这个大黑锅,电动车背得太怨了。
我们仅以南京为例,加油的助力车现在不让用,查到就直接没收;加油的摩托车大黄牌被炒作到了八万;汽车油价节节高,停车位基本20万上下。南京城普通百姓代步出行一大半要靠电动车,千万人口的代步出行压力一大半交付给电动车,而电动车充电限制太多,一但出现事故就是电动车惹的祸。
可悲的肇(dian)!事(dong)!者(che)!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消防法》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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