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在答复省政协委员建议时表示,仅明确对车辆销售不采取单纯“禁止”办法
新快报讯记者王箐丰通讯员张其明报道广州电动车到底是“禁”还是“限”,一直备受关注。日前,市政府在答复省政协委员高洁关于整治广州“五类车”的建议时明确表示,对电动车的销售管理不采取单纯“禁止”的办法,而应进行“规范和强化”。
媒体此前披露,市政府在答复省政协委员杨中艺的建议时,表示广州市将成立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联合协调办公室(下称“电动车办”)。该消息引发强烈反响,电动车办的成立是否意味着已执行7年的“禁电令”将画上句号,成为舆论焦点。
市政府对杨中艺的答复中虽明确将成立“电动车办”,但对于杨中艺提出的解除“禁电令”的建议并未明确回应,仅称是否解除“禁电”尚在调研过程之中。而日前市政府答复高洁提案时,强调由于现行法律法规未禁止电动自行车,且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公安部、省公安厅等文件精神,对电动自行车的销售的管理重点在于如何规范和强化,而不是单纯禁止,表明广州的电动车管理将有限松动。
然而,市政府在答复中仅明确,对电动车销售不采取单纯的禁止措施,并未对电动车能否上路表态。而此前市政府在论述电动车办功能时也提出,电动车办将牵头研究确定是否在广州推广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也间接证实,电动车解禁与否还要留待以后决定。新快报记者曾致电广州市交管部门,交管部门表示目前尚未获得广州市电动车要解禁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