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记者了解到,自2012年1月1日《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以来,海口工商联合质监等部门开展了多次电动车整治专项执法行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000多人次,查处电动车违法案件104宗,罚没款57.895万元,查扣超标电动车816台。
同时,海口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实施一年多以来,各部门在管理过程中也暴露了一些不足和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有的经销商存在违法销售未列入《海口市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超大、超快电动车的行为。有的厂家或经销商将合格的目录车改装后违法销售,然后仍套用原合格车目录到交警部门办理上牌。这其中的主要手段有,一是将批准列入《目录》车的锂电池(重量轻、价格高)在销售时换成铅酸电池(重量重、价格低)、增加防护杠、后备箱灯,造成重量超过40公斤而超标;二是更换轮胎、电池后销售,造成轮胎宽度和电池超标;三是消费者购车后改动限速装置,造成速度超标。
至于下一步如何加强电动车市场的宣传和巡查力度,海口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进一步完善《办法》,建议成立通过国家资质认证的专门电动自行车质量检测中心外,他们也要将套用《目录》企图非法上牌的企业及经销商列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