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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新政需落实 官方作为需身体力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0-28  浏览次数:1081

日前的电动车南京展上,各位领导透露出新国标或将于明年3月份出台的消息,由此再次应发了一场关于电动车行业改革的讨论。关于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车的去留,结局已经写好,只是剧情如何推演,官民双方心中都没底。《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已经正式发布,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将可上牌上路,电动车的身份趋向明朗,各城解禁在即。与此同时,惠州市拟出台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管理办法,明确超标电动车的淘汰大限为2015年年底,2015年年底之前设置两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在用超标电动车将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这意味着超标电动车使用者须花钱做两件事:办理临时通行注册登记和申考驾照。

    对惠州而言,说是电动车新政出炉,其实已经略显矫情。近7年来,除了2006年7月市交警支队力主全面“禁电”被省府否决之外,历年对于电动车存废的争议焦点都集中在超标电动车应该设淘汰过渡期上。期间,惠州也付诸实践,屡次出台政策,设定超标电动车淘汰过渡期,规定过渡期内骑行者必须上牌、买保险与考驾照,但屡次将政策付诸形式,不了了之。因此,此次惠州拟再推超标电动车过渡期政策,亦不过是新瓶装旧酒,各界并不看好官方的政策执行力。

    为政者有两大忌讳,一是鲁莽决策,凡事想当然,拒绝聆听民意;二是朝令夕改,把事关数十万人利益的城市治理过程当做沙盘推演,从未记取覆水难收的古训。惠州官方的电动车管理政策屡屡犯忌,导致政府的公信力一点点探底,目前仍能撩起公众的愤懑情绪。到现在,官方无论如何表述对电动车的态度,已经两边都不讨好:“挺禁派”埋怨其光说不练假把式,这么些年纵容了电动车的泛滥现实;“反禁派”责备其既然不能把超标电动车一禁了之,为何不能给一个正当名分?

    纵观惠州历年出台的电动车政策,前后抵牾之处不少,有文件无作为者亦多。公共政策的厘定与出台并非简单的行政游戏,而牵扯到资源分配与利益调整问题,影响面不可谓不广,制定者不可不谨慎调研,费心斟酌政策可能带来的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后果。谋定而动,令行禁止,方能彰显政府的公信力。惠州政策的草率反复与改弦更张则走到了好公共政策的反面,徒有政策规定上的唇枪舌剑,而不见行政作为上的真刀真枪,最后沦为一场华丽丽的文字游戏。公共政策不仅未能干预社会现实,而且制造了公众恐慌的心理预期,是为败笔。

    在经过讨论和权衡了每一种电动车政策的利弊,最后发现所有的争议都是围绕着空头文件在展开,颇有几分臆想的味道,只好自哂了之。你有一千个理由说明电动车必须在城市里自由骑行,他就有一千零一个理由来反驳。你说要从源头拦截超标电动车流入市场,不让生产也不让卖,结果还是任由生产任由卖。你说超标电动车要纳入机动车管理,要考驾照要上牌,结果全民就当放了一个响亮的屁。我们的政策太多这样的流弊,规定一箩筐,遇上行政不作为,就是废纸无数张。如此而已。

    记者认为,官方的当务之急是搁置超标电动车存废的合理性争议,一心一意去抓政策落实。摩托车也好,超标电动车也好,既然明令要淘汰,就要按部就班做好淘汰工作,该源头禁止就源头禁止,该严格管理就严格管理。不要指望政策一出台,违禁车辆就自动销声匿迹。更不要指望政策一发布,公众就心服口服,齐呼万岁。令出不行,禁而不止,被挑战的不只是政策制定者的智商,还有公共政策本身的权威和效力。

    这一次电动车“新政”,官方能以积极作为代替懒政思维,重新收服人心,恢复公信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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