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福建省福安市公安局韩阳派出所联合福安市工商局,对福安市区电动自行车销售点,采取上门宣讲政策法规、记者跟踪拍摄、媒体宣传报道等形式,引导广大市民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检查中,执法人员检查了电动自行车销售点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企业产品编码等手续资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验明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核查整车质量、外形尺寸等参数,确保销售电动自行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要求。
检查十余家电动自行车行中,执法人员发现某电动车行仍存在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现象,当即查封店铺,督促销售商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封存、清退;某车行销售电动自行车由于未列入《目录》,责令销售商停止销售,尽快向市质监局申报,待列入《目录》后方可继续销售。
遏制超标车蔓延、促使超标车逐步退出中心市场,关键在于把住源头关口。下一步,福安市韩阳派出所将继续联合市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持续加强整顿,推进福安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