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条令的执行与30几万电动车的何去何从
来去悠哉
2013年12月31日就快到来,众所周知,两年前海口关于电动车黄牌暂行两年的期限就将到来。黄牌电动车们是否会如约遵守法规退出街头,交警是否会如期坚决执行这条交通行政法规到底,很令人好奇,街头是不是又会出现如猫抓老鼠似的乱哄哄场景?
电动车的环保、便捷,缓解交通、方便市民的一些好处就不多说了,从越来越多的使用者可想而知,从海口的街区路面现状来看,的确很适合,因为从也越来越多的小车行驶在短窄街道无处停放和乱掉头造成拥堵的状况来看,如果再增加十万辆机动车,海口市区谁也别想开车了,不如走路方便。
小车的好处也不用说,遮风挡雨,起码比自行车、电动车、公交车显得讲究多了,政府对这些钱多一点的人也很照顾,诺大一个路面只供机动车行走,两个车道不够再增加至三个四个,甚至连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都拆解做机动车道或停车区域,怎么分流缓解行人和非机动车这老幼妇孺皆有的大部分人倒是没看到有什么人性化的突出动作。这就不用说了,毕竟专家说优竞劣汰是自然规律,适者生存、嫌贫爱富本身也是世俗定律,连狗都会,狗可不管你什么什么主义什么路线。
话说回头,行政条令是否会坚决执行,这对法律来说本身也是一种尊严的维护。大家都知道,江湖上混,说话不算话,言而无信,下次可别想有人再理你,下次最多当你又放了个屁。所以说话之前是要考虑清楚的,制定法规条例之前当然也要考虑其执行的可能性,现代社会又增加了人性化的说法,考虑到这种那种主义路线的优越性,难度增添不少。可不比当年商鞅变法,一根木梁就能忽悠了天下人。
那么好吧,执行到底,到时想尽办法、人疲马累的折腾,就让这30几万辆黄牌电动车Gameover,全部Fuckoff。那么这仅仅一条就耗费掉30几万辆平均作价2000元总数6亿元的行政条令,就能会换来海口市区路面交通的缓解,和增添了法律的尊严和政府的面子吗?30万电动车主有多少是否会怨声载道?有多少是否依然会违规上路和交警斗智斗勇、制造风险?现在的人可不比几千年前的人,在地上画个圈就是牢。
再细看这条行政条令当初的目的和初衷,无非是说为了交通安全和缓解拥堵。那么不管黄牌电动车是否会允许上路,那么这30几万人就不会在海口的路面上存在了吗?可以换蓝牌电动车、可以买自行车、可以走路、可以去挤公交,那就得增加公交数量,或者买个几万元的小机动车,想想看,这耗费市民6亿元的交通行政条令真的能缓解海口的路面交通状况吗,能增加出行安全吗?
罗保铭书记曾说过一句话,说看上去很美好的事情但实际不能达到效果,那也没必要去浪费精力了。这句话很有意思,现在放在这里来看,那么这30万黄牌电动车的何去何从和是否会维护法律的尊严而坚决将这条耗费6亿元还不知是否会有效果的交通法令执行到底,很令人好奇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