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V/400AH电力叉车电池
类型:电力叉车 型号:48V/400AH
如是新的叉车蓄电池,将比重配为1.26的电解液冷却至30℃后注入蓄电池,注入量以高于保护板10-20毫米为妥,静待6小时,液温降至35℃以下方可开始充电。所指电解液比重均指30℃而言,不同温度时应按下列公式换算:D30℃=Dt+0.007(t-30℃)
充电过程中电解液温度不宜超过55℃,否则应采取减小充电电流,人工降温或暂停充电等措施。
蓄电池充电至饱和时,电压和电解液比重在2-3小时内基本不上升,并冒出大量气泡,电解液比重达1.26,单格电压达2.4V。
当单格电压下降至1.7V,电压表电压41V(行驶加载),电解比重下降至1.18时应及时进行充电。
蓄电池充电终期时,用蒸馏水或比重为1.4的稀****,调整电解液比重为1.26,并保持足够的高度。蓄电池充电始末应作电压电解液比重记录。记录将有助于蓄电池的维护和保障分析。
蓄电池勿近火源和热源。充电完毕盖上气盖,擦净外溅电解液,保持接头清洁干燥,并涂上凡士林。蓄电池冲洗必须吊离车外进行。
蓄电池充电环境必须通风良好。尤其随车充电四周须强行排风。电池充电间通风设备必须良好,温度不高于40℃,可以计算空气流通量,避免电池充电时积聚氢气-氧气混合气体引起爆炸,可以用下列公式计算:Q=0.05×I×N(其中Q:空气流动量,I:充电末期充电电流,N:电池单体个数),应保证充电间内空气流动量大于计算公式中的空气流动量